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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1-09-03 00:00:00

兹提述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根据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五日的买卖协议收购目标公司35%股权。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ii)特别授权;及(iii)有关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进一步详情的通函(「通函」),连同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予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