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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3-02 00:00:00

本公告乃泰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及目前可取得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录得净亏损约3,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录得净利润约2,647,000港元。该亏损主要是由于(i)社会示威游行产生的负面影响及冠状病毒爆发导致多个在建项目进展受阻及香港乃至全球整体经济衰退,以致本集团业务的毛利减少,及(ii)因期内发行购股权而确认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约1,343,000港元所致。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参考目前可取得资料所作之初步评估为基准,且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最终确定的截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预计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