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截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年报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泰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刊发之截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二三年年报」)。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二零二三年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除二零二三年年报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一节所披露之资料(与本集团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之资料有关)外,董事会谨此澄清本公告所载有关本集团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之资料。本公司谨此澄清,由于无意错误,第二段应修订如下:
「所有本公司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上述额外资料不会影响二零二三年年报所载的其他资料,而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二零二三年年报所载一切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