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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告

2020-10-14 00:00:00

兹提述泰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原通告」)及通函(「该通函」),其中载列本公司定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12楼2室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且本补充通告应与原通告一併阅读。

兹补充通告股东週年大会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12楼2室举行,以便审议及酌情通过原通告所载的决议案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呈的下列新增决议案(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补充通告所用词汇与补充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5D.「动议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因行使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采纳的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或会授出的购股权而发行的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更新及续期有关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认购股份的购股权的现有计划授权限额,从而根据授出及行使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项下的购股权而或会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更新限额」)且授权董事遵照上市规则,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不超过更新限额的购股权及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因行使该等购股权而发行的股份并就此进行有关行动及签署有关或附带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