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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调任及委任副主席

2020-07-02 00:00:00

沛然环保顾问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胡伯杰先生(「胡先生」)已调任为执行董事兼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起生效。胡先生亦为提名委员会丶薪酬委员会丶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兼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胡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胡先生,45岁,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现负责就本集团的策略发展提供意见,而彼之新额外职务将有助于在本集团现有业务分部,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咨询以及智能及绿色物联网(IoT),以进一步扩展其客户群,并将地理覆盖范围扩展到亚太地区。彼于金融行业拥有20年经验。胡先生于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零零零年六月为香港日塑集团的会计主任,该公司从事制造家用电器的塑胶模。自二零零零年九月起,彼担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于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收购)鉴证及业务咨询服务部的会计人员。彼于二零零三年四月离任该公司的高级审核员。自二零零三年四月起,彼一直担任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执行董事,该公司为一家专注从事私募股权、房地产、夹层创业投资及可交易证券等另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彼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获委任为同一间公司主要投资部执行董事。彼亦为香港私募基金财务人员协会的董事,该公司旨在于香港推动私募基金及创业资本。胡先生于二零一五年三月获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颁发培训证书。

胡先生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并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金融。彼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获香港中文大学获发会计学硕士学位。

本公司已与胡先生订立服务协议,初步任期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起为期三年。服务协议可由其中一方透过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之书面通知予以终止。胡先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及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席退任。根据委任函,胡先生有权每年收取960,000港元之薪金,该金额由董事会经参考彼之职务及责任、现行市况及薪酬委员会之建议而釐定,并将由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每年予以检讨。

于本公告日期,胡先生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定义被视为于本公司728,631,600股股份(「股份」)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5.20%。于该728,631,600股股份中,(i)721,701,600股股份由Gold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该公司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其已发行股本由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郭美珩女士(「郭女士」)拥有70%及执行董事、副主席兼郭女士的丈夫胡先生拥有30%权益,及(ii)4,470,000股股份由胡先生个人持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胡先生(i)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i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v)确认概无其他有关彼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或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v)条规定披露的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