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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刊发之每月更新公告

2020-09-03 00:00:00

本公告乃由柏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2日及2020年8月3日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及3.8刊发之公告(「该等过往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过往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更新资料,(i)诚如接管人所告知,接管人已暂停与两名潜在买方就可能买卖相关股份进行讨论,并仍在考虑其余潜在买方的建议;与其余潜在买方的讨论仍处于初步阶段,尚未落实任何条款;及(ii)于本公告日期,接管人与任何潜在买方之间概无就可能买卖相关股份订立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将每月刊发公告,直至公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提出要约之确实意向或决定不提出要约为止。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警告:概不保证委任接管人将导致控制权变动及导致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提出强制性全面要约。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彼等如对其本身的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