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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告

2020-11-03 00:00:00

本公告由圆美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期间」)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将可能较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25,883,000港元减少约30%。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亏损之减少主要由于(i)毛利之改善,由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毛损约1,135,000港元变为本期间的毛利约1.8百万港元;(ii)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收益之增加,由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2,996,000港元增加至本期间约5.9百万港元;(iii)一般及行政开支的减少;及(iv)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就业」计划下的补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根据本公司现时可获取之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包括本集团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该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仍未落实其本期间之综合财务业绩,且该业绩在需要时仍会有所调整。本集团本期间之综合财务业绩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刊发。当本集团该综合财务业绩刊发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留意。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交易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