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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董事完成出售股份

2019-04-02 00:00:00

兹提述古兜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Harvest Talent Investments Limited(「Harvest Talent」)及朝富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朝富」)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日各自与买方(「买方」)及买方之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据此,HarvestTalent及朝富各自分别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合共286,0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0.01港元之普通股(「出售事项」)。除非另有所指,本公佈所用之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贝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获Harvest Talent及朝富所告知,出售事项之完成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落实。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Harvest Talent持有336,5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4.34%,且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买方持有286,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9.18%,并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朝富不再持有任何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