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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1) 拟议于场外进行股份回购及(2)关连交易之通函

2020-04-08 00:00:00

兹提述密迪斯肌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其中包括)股份回购刊发日期为2020年3月19日之公告(「 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回购协议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股份回购协议致无利害关係股东之推荐建议函件、独立财务顾问就股份回购协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意见函(「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GEM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 通函」),将于该公告日期21日内(即2020年4月9日(星期四)前)寄发予股东。

考虑到临近公共假期,且由于需要更多时间拟备及落实通函之部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 相关人员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代表本公司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将通函之寄发时间由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延长至2020年5月8日(星期五)或之前。执行人员已表明其有意就有关延期授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