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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及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05(1)、5.05(2) 及5.28 条

2020-08-06 00:00:00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深圳市明华澳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及各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起:

(a)陈俊杰先生(「陈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及(c)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b)独立非执行董事魏巍先生已由审核委员会主席调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陈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陈先生,37岁,于二零零七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四年取得公司管治硕士学位。陈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及新加坡董事学会各自之会员。

陈先生于香港、新加坡及加拿大在财务咨询、财务报告、财务管理、企业管治及审计行业拥有十年以上经验。于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陈先生任职于一间国际审计事务所。陈先生(i)于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担任中国软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一间股份先前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CFLX,其后于二零一七年十月私有化并自新交所除牌)之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及(ii)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担任KTL Global Limited(一间股份于新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EB7)之区域财务总监。

于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陈先生担任华瀚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一间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587)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目前(a)自二零一八年二月起,担任环球印馆控股有限公司(一间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844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b)自二零二零年四月起,担任Raffles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一间股份于加拿大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RICH)之董事;及(c)自二零一九年五月起,担任GS Holdings Limited(一间股份于新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43A)之独立董事。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一个月之书面通知予以终止。陈先生将有权享有每月董事袍金人民币10,000元,此乃由董事会参考其过往经验及于本公司之职责釐定。陈先生之委任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

陈先生已确认,彼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则(「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之独立性标准。

除本公佈所披露者外,就董事所深知,于本公佈日期,陈先生:

(a)概无于本公佈日期前过往三年于任何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亦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主要或控股股东拥有任何关係;

(b)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c)概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

(d)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条第(h)至(v)段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委任其为董事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陈先生加入董事会。

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05(1)、5.05(2)及5.28条

继委任陈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后,(i)本公司已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5(1)条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最低人数之规定;(ii)本公司已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28条有关审核委员会成员最低人数之规定;及(iii)本公司已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5(2)条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拥有适当之专业资质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