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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佈业务发展—放债业务

2020-09-10 00:00:00

本公佈乃皇玺餐饮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本公佈旨在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的资料。

自本公司于GEM上市起,本集团一直为香港的一家餐饮集团,在香港国际机场及香港市区经营休閒餐厅,旗下品牌众多(「现有业务」)。诚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的季度报告中所披露,现有业务受到二零一九年六月起跨地区的广泛社会运动及二零二零年初起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儘管新冠病毒疫情的发展仍不确定,本集团希望物色及探索其他商机以实现稳定回报。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集团已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皇玺资本(香港)有限公司(「皇玺资本」)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根据放债人条例(香港法例第163章)在香港获取放债人牌照,有效期为十二个月,直至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鑑于香港经济的不确定性,本集团将采取保守及审慎的业务策略,而倘本集团认为合适,皇玺资本可能会进行放债业务(「新业务」)以扩大其收入来源。现有业务将继续为本集团的核心业务,而新业务将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提供资金。

董事会认为,开展新业务可多元化本集团的业务范围,以扩大本集团的收益基础,增强其盈利能力并为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因此,董事会预期新业务将为本集团带来良机,并为本集团带来最大的未来贡献,因此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