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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1-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大唐潼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之其他资料,本集团预期期内未经审核亏损净额将显着增加约9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之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亏损净额为2百万港元。

期内亏损主要由于政府的环保检查并要求环保改善导致金矿开采业务放缓,其导致营运成本增加以及由于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而导致采矿业务停止。

由于本公司仍在最终确定本公司期内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目前可得最新资料(包括本集团期内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评估而作出,且该等资料尚未获得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本集团期内综合财务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或前后公佈。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