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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之补充公告

2020-06-02 00:00:00

兹提述中国生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内容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全年业绩(「二零一九年全年业绩」)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内容有关延迟刊发二零一九年全年业绩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已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延迟刊发二零一九年全年业绩及年报。

本公司亦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已委聘组成部分核数师以完成有关本集团于台湾及越南业务的审核程序,且现场核查已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所处当週开始。基于近期与核数师的讨论,本公司预期审核程序将于展开对本公司于台湾及越南业务的现场核查后三週左右完成,且不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

本公司亦预期于审核程序完成后仍需要一至两週刊发及寄发其年报。除非出现任何不可预见的情况,本公司预期根据GEM上市规则寄发其年报,且无论如何不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此外,在向法律顾问作出咨询后,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根据上述时间表刊发二零一九年全年业绩及寄发年报将违反香港公司条例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的规定的情况。

本公司将于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有关公佈全年业绩及年报最新时间表的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