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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0-10-15 00:00:00

兹提述中国生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内容有关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销售股权(包括于GZRT的32%股权),总代价为28,880,000港元,以及订立VIE协议的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及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a)买卖协议;(b)VIE协议;(c)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意见函件;(d)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及(e)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相关资料的通函(「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另外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因冠状病毒疫情对中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影响而将予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现时预计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