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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核数师

2019-10-09 00:00:00

本公告由星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7.50(4)条及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176(a)条,继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有关本公司核数师辞任的公告(「该公告」)后刊发。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根据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建议,议决委任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任期自2019年10月9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此,以填补玛泽辞任后出现的临时空缺。

董事会已确认,其并不知悉任何关于核数师变动而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垂注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