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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合规顾问

2019-07-09 00:00:00

万成金属包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基于对费用水平的考虑,本公司与德健融资有限公司(「德健融资」)已相互同意终止本公司与德健融资所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起生效(「终止」)。除本公佈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于本公佈日期,概无有关终止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擎天资本有限公司(「擎天资本」)已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6A.27条之规定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新合规顾问,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起生效,直至根据GEM上市规则第6A.19条,本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之规定,就本公司首次上市日期后开始的第二个完整财政年度(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结算日为止,或直至本公司与擎天资本所订立的合规顾问协议根据其条款被终止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擎天资本为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