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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20-06-24 00:00:00

兹提述山西长城微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辞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曾国伟先生(「曾先生」) 已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曾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不合,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注意。

本公司正在物色适当人选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位,并将于新委任获确认时进一步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