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20-08-31 00:00:00

仅此提提述于2020年6月30日登载,山西长城微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于本公告所用词汇与2019年年报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除2019年年报所披露资料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就有关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收入提供进一步资料。

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事项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太原长城和北京中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泽」,连同太原长城,「贷款人」)均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与本公司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向本公司授出本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元的定期贷款(「股东贷款A」)以作为技术转型及升级计划提供资金及补充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贷款人进一步与本公司就股东贷款A订立补充贷款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贷款人与本公司订立另一项贷款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向本公司授出本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的定期贷款(「股东贷款B」)以作为技术转型及升级计划提供资金及补充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

针对上述贷款协议A、补充协议及股东贷款B,股东原则上同意借款。但是在筹措资金时因银行给企业放贷规模紧缩遇到障碍,故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日期。公司亦与其他借款人正在商洽。

存货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缓解,以及政府强制性检疫措施的放宽,行业上下游全面复工复产,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公司销售势必带来明显的增长;同时,公司也在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向产业链下游延伸,预计在四季度带来新的销售增长,从而实现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存货销售。

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上述措施若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将根据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存货减值准备,以消除此项审计意见。公司有信心就该免责声明中指出的关于存货问题会在明年的财务报表中删除。

应收贸易账款

本集团的一家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原供应商」)进行生产设备技术改造,于二零一九年五月起不能正常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将原供应商由变更为新的一家供应商(「新供应商」)。但因为新供应商产品技术指标不合格,造成了公司产品品质不稳定,产品良率低,影响到了客户正常使用。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无法进行及时补货,且因疫情管制原因,上述退货产品涉及的三家客户也受到具大影响,其采购的产品也形成了积压,无法支付货款,经与客户沟通,同意退回其采购的产品,做销售退货处理。

对已退货产品,公司将在保持军用客户销售的同时,积极寻找民用客户,将退货进行二次销售用于民用产品市场,实现产品的再销售。

若仍无法达到再次销售标准的存货,公司将在二零二零年底做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将出台必要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避免出现新不良,以消除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该项审计意见。公司有信心就该免责声明中指出的关于应收贸易帐款问题会在明年的财务报表中删除。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原供应商已恢复了原材料供货,保障了产品合格率。

有关不发表意见的其他资料

虽然由于公司连续的经营亏损,造成资金短缺,支付能力下降,靠公司自身的能力无法解决问题。但是,公司仍然认为所处行业的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社会与科技的发展,光纤面板、光锥在民用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加,医疗领域对大直径面板、光锥的需求逐年增长,公司将调整市场拓展策略,加大民用行业的拓展力度。对于退货产品公司在保持军用客户销售的同时,积极寻找民用客户,将退货进行二次销售用于民用产品,实现存货变现。

基于公司就目前持续经营问题将采取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

(1)资本层面:定向增发新股/发债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

(2)经营层面:(a)盘活限制长期资产,拟将公司经营上暂无用途的物业对外进行出租,增加物业收入,一旦实现,预计每年可净增收入1300万元;(b)研发新产品,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同时,强化现有销售力量,引入更有能力的战略型销售代理公司;(c)利用公司在军品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向民用产品领域进行拓展,增加新的客户和收入来源。

关于外部借款,借款人同意就1,702万人民币借款予以减息,减息日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关于债务重组,公司已完成与华夏银行1,3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债务重组,将已到期的一年期借款转变为三年期借款,占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和其他贷款总额的51.7%。

关于股东和借款人的资金支持,股东原则上同意借款支持。但是在筹措资金时因银行给本集团放贷规模紧缩遇到障碍,故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日期。其他借款人正在商洽。

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审核委员会召开了二零二零年第四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委员同核数师,就年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审核委员会委员对免责声明的意见已充分瞭解,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召开的董事会中同管理层就免责声明的意见进行了商讨,并且认同管理层对免责声明的立场与观点。

不作出意见的基础

中滙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数师」)认为公司在提供的资讯或档不能形成令人满意的审计程式的原因补充如下:

1.存货

截至2019年年度报告公佈之日2020年6月30日(「年度报告公佈日」),核数师没有记录到材料销售。原因如下,在2020年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及随后的强制性政府检疫措施对本集团业务和运营产生巨大影响,同样导致公司上下游客户的经营在2020年上半年陷入不正常状态,公司无法进行正常销售,对库存和集团应收款余额的可回收性造成了不确定性。

当中国随着疫情的缓解逐步放开政府控制措施时,公司的经营会逐步恢复正常,库存可以实现出售。然而,截至年度报告公佈日经营活动仍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因此,由于没有销售产生,核数师无法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约10,977,000元的存货是否可以收回感到满意。

2.应收贸易账款

贸易应收款金额为18,662,000元人民币,包括吉林省钜鸿智慧技术有限公司(「钜鸿」)为10,286,000元人民币,香港松山公司(「松山」)为6,144,000元人民币和深圳市聚力德智慧发展有限公司(「聚力德」)人民币为2,232,000元人民币。核数师要求的审计证据之一是获得随后结清贸易应收款的资讯。然而,截至年度报告公佈日没有获得钜鸿,松山和聚力德的相关结清款项的证据。

此外,在2019年12月31日至年度报告公佈日之前,由于(「存货」)相关内容所述的理由,前述客户没有发生重大销售,也没有随后的结算,核数师无法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贸易应收款18,662,000元人民币的可收回性表示满意。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