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本公告」)乃正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中所定义)及GEM上市规则第17.10、18.66及18.79条而作出。
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及进一步延迟寄发第三季度报告
谨此提述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及2020年11月12日刊发之公告。
本公告刊发的目的旨在向股东提供有关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及进一步延迟寄发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之情况。
董事会宣佈,由于本公司一直等待于新加坡的主要附属公司提供财务资料,需要更多时间准备本集团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财务资料。因此,本公司(i)无法于2020年11月14日前刊发其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及(ii)无法按GEM上市规则要求于2020年11月14日前向其股东寄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本公司将无法如于2020年11月12日刊发的公告的预期于2020年12月中旬刊发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及寄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会继续致力尽快向股东刊发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及寄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将在需要时就此事宜最新发展另行发出公告。
押后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宣佈,由于进一步延迟确定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原计划的董事会会议将推迟到在确定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后由董事会确定另一个日期。
现在,本公司预期大概于2021年1月20日刊发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及寄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将根据GEM上市规则的规定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告知股东董事会会议日期。
继续短暂停牌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0年11月16日起在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并将继续短暂停止买卖直至刊发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及寄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