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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重大交易认购理财产品

2020-06-01 00:00:00

认购理财产品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附属公司认购了总价为52.9百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该等认购」),该等理财产品由包括中植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植投资控股」)、中植高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中植高科投资」)和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组成的一个关联公司集团(「中植集团」)提供。该等认购的小结如下:

2019私募计划

a)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认购由中植投资控股提供的合计本金为30百万人民币为期六个月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I」);及

b)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认购由中植高科投资提供的合计本金为10百万人民币为期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II」)。

中短期债券基金

c)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认购由北京植信提供的合计本金为5百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该认购金额已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赎回(「理财产品III」);及

d)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认购由北京植信提供的合计本金为7.9百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该认购金额已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赎回(「理财产品IV」),(总称为「理财产品」)。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附属公司进行的该等认购发生在十二个月内,且均认购自中植集团成员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22条,该等认购将作为一系列交易进行合併计算。由于《GEM上市规则》第19.07条所定义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高于25%低于100%,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章,该等认购在合併计算后构成本公司主要交易,且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之通知、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