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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博科技控股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用途(摘要)

2018-02-09 18:36:00

本公告乃亚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及清洗豁免(「清洗豁免通函」)。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清洗豁免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清洗豁免通函所披露,於认购事项完成(「完成」)後,本公司自认购人收到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380,000,000港元(「所得款项净额」)。

所得款项净额的使用状况

诚如清洗豁免通函第45至51页「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披露,所得款项净额原计划用於拨付本公司现有主要业务之当前营运及未来发展。本公司已於其後之季度、中期及年度报告内披露实际动用之所得款项净额的金额,以及所得款项净额之拟定用途与实际用途之间的重大差异。

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即完成日期)起直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包括该日),合共约348,000,000港元已由本集团按下文表1所载之方式用於本集团各业务分部及一般企业用途。对於重大偏离所得款项净额之拟定用途的说明,乃与本公司二零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第19至26页「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披露者大致相同。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约2,032,000,000港元所得款项净额为仍未动用(「余下所得款项净额」)。

表1:清洗豁免通函原先披露的所得款项净额的使用状况

重新分配余下所得款项净额之用途

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交易完成後,本集团一直推动多项主要业务发展,包括但不限於:(i)推出新的游戏及娱乐业务;(ii)与阿里巴巴集团订立有关销售及代销彩票产品和其他服务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框架协议;(iii)与阿里巴巴集团就采购交易订立采购框架协议;(iv)与支付宝订立有关本集团在支付宝的线上平台提供线上活动及服务框架协议;及(v)透过与One97 Communications Limited(「PaytmHolding」)成立合资公司而扩大其印度业务。此外,本集团的新彩票游戏仍有待中国彩票当局批准。与此同时,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中国政府关於彩票的政策发展情况,并充分做好准备,在获得彩票机关批准及获得适当授权後,在线上(互联网及手机)渠道销售彩票中取得优势。

经考虑上述因素及本公司二零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对於重大偏离所得款项净额之拟定用途的说明,董事会之结论为,必须及合适之做法为将余下所得款项净额重新分配,将资源重新投放在本集团目前的业务分部,以及提高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於本集团业务发展的效率及成效。

因此,余下所得款项净额将按下表2所示方式重新分配:

表2:余下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重新分配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重新分配认购事项余下所得款项净额之用途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