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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2-04 00:00:00

本公告由永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出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将录得亏损净额介乎约6.0百万港元至约6.5百万港元,而对比于二零一八年同期则录得溢利净额约4.0百万港元。董事会认为,亏损净额乃主要归因于下列因素:于(i)本集团所获得合约之价值较低及若干项目进度延误导致收益减少及成本上升;(ii)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产生亏损;及(iii)工程应收款项及应收保固金减值拨备。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以董事会经参考目前可获得之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本集团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并可予调整)后所作出之初步评估为基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第三季度业绩公告,其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