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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勤集团控股盈利警告

2018-06-13 22:55:00

本公告乃由永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初步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本集团预期与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毛利为约港币20.2百万元及净利润为约港币5.3百万元相比,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录得毛利下降及录得净亏损约港币12.0百万元至约港币20.0百万元。董事会认为,毛利减少及净亏损产生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a) 於本公司上市後获授予的澳门较大型项目产生的额外直接成本,并高於最初预期,客户因而作出调整,且需要额外的工作程序、人力、设备及时间处理非预期的技术困难;

(b) 由於项目客户改变设计或发包人各种差异的指示及工程项目的场地限制,导致位於上环及观塘的两个项目工程进度延误,产生非预期的成本上升,因此,本集团将与项目客户╱发包人磋商或进一步采取适当行动以寻求额外时间及成本的补偿;及

(c) 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的上市开支增加以及自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上市後相关的专业费用、员工成本及其他经营开支增加。

本集团仍在最後阶段整理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因此,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以董事会经参考目前可获得之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後所作出之初步评估为基准,该公告可能会在审计师完成审计或审计委员会完成审查後进行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