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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GEM上市委员会提出覆核申请

2019-08-27 00:00:00

本公佈由华人饮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之公佈(「该公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i)根据该函件,基于该决定,本公司须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且其将拥有为期12个月之补救期以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倘本公司未能于12个月期间届满(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前重新遵守,联交所将展开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及(ii)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1)条,本公司有权将该决定提交GEM上市委员会覆核。

向GEM上市委员会提出覆核申请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本公司已就该决定向GEM上市委员会提出覆核申请。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刊发公佈。股东如对联交所通知拟展开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徵询适当之专业意见。

同时,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