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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诉讼更新

2022-12-14 00:00:00

内幕消息-诉讼更新

本公告乃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4日、2020年1月3日及2021年4月20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之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管理层论述与分析-诉讼更新」一节(「2022第三季度报告」),内容有关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珠影制片」)向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广东环球数码创意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环球数码」)提出诉讼及要求支付珠影文化产业园之场地和物业使用费及相关利息损失。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及 2022第三季度报告内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2022年12月1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审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广州中级法院重审民事判决书》」)送达广东环球数码。根据《广州中级法院重审民事判决书》所示,广东环球数码需向珠影制片支付由 2016年 3月 23日至交还全部珠影文化产业园场地日止之场地和物业使用费人民币157,353,781元。珠影制片的所有其他诉求申请则被驳回。

本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以回应《广州中级法院重审民事判决书》,并将于适当时候就任何发展作出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