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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0-07-16 00:00:00

中国煤层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段士川先生(「段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段先生的背景

段先生,38岁,于二零零九年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取得环境科学硕士学位。彼自二零一一年起加入本集团,目前担任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阳城县惠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及首席工程师。段先生在煤层气的生产及液化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段先生与本公司并无就段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的建议任期签订服务合约。根据本公司细则第83条,段先生的委任将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举行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届时段先生将合资格膺选连任。根据本公司细则,段先生须于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段先生向本集团收取的年薪为人民币250,000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段先生于过往三年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在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截至本公佈日期,段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且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段先生已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有关其委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7.50(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段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