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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2-10-25 00:00:00

兹提述智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刊发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公告(「配售公告」),经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刊发之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所补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配售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佈,配售公告所载之所有条件已获达成且配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完成。合共4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由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80港元成功配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相当于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本约16.67%。

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尽悉及确信,(i)承配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如有)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ii)概无承配人于配售事项完成后已成为主要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以及其他相关开支后)约为30,775,000港元。本公司拟将有关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收购投资物业、拓展本公司放债业务及证券投资业务以及一般营运资金。有关所得款项用途之进一步详情请参考补充公告。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本公司于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及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之股权架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