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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

2021-03-12 00:00:00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建议按本公司股本中每五(5)股每股面值0.025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合併为一(1)股每股面值0.125港元合併股份的基准进行股份合併。股份合併须经(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1,000,000,000股股份,并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期间并无进一步配发、发行或购回股份,则随股份合併生效后,200,000,000股合併股份将为已发行并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股份目前按每手买卖单位8,000股股份于GEM进行买卖。待股份合併生效后,买卖合併股份的每手买卖单位将继续为8,000股合併股份。

一般事项

股东特别大会将予召开及举行,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股份合併。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股份合併的决议案放弃投票。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合併的进一步详情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星期四)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份合併须待本公告以下正文「段所载的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併可能会或可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彼等如有彼等的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