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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

2020-10-29 00:00:00

本公告乃由卓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兹提述该公司,内容就该公司被提出清盘呈请有关,并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8月26日及2020年9月30日发出的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

由法院对该公司作出清盘及委任临时清盘人

该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HCCW84/2020被香港高等法院颁令清盘,而破产管理署署长成为该公司的临时清盘人。

复牌指引

于2020年10月14日,该公司收到联交所的信件,该信件阐述了该公司之复牌指引:

a.针对该公司之清盘令已被撤回或被驳回,且任何清盘人(临时任命与否)的委任已获解除;

b.刊发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

c.证明其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及

d.通知市场所有重要信息,以供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其状况。

如果公司的情况出现变化,联交所将可能修改或补充复牌指引。该公司一定要在被允许恢复股票交易前对造成停牌的原因作出纠正并完全遵守GEM上市规则的规定,令联交所信纳。

有关GEM上市规则下除牌框架的指引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联交所可将已暂停交易连续12个月的任何证券除牌。就该公司而言,该12个月期限于2021年8月16日届满。倘该公司未能于2021年8月16日前解决导致其暂停交易的问题,符合复牌指引要求及完全遵守GEM上市规则令联交所信纳并恢复其股份买卖,上市部将建议GEM上市委员会执行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5条,联交所亦有权施加较短的特定补救期限(如适用)。

该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向该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告知该公司的状况及发展。

继续暂停买卖

该公司股份自2020年8月17月(星期一)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有鑑于上述事宜,该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该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