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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5-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宏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时掌握的资料,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三千三百万港元,而去年同期应占溢利则为四百六十万港元。有关亏损主要由于本集团收益减少60%以上,原因是承诺的项目延误,中标失败及与本期间内完工项目的修葺费用以及冠状病毒于本期间大流行。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就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及现时可取得资料为基准而作出。本集团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预期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公告。

由于本公司正在审定该期间的第三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对现时可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拟本)的初步评估为依据,而有关资料于本公告日期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并于进一步审阅后可能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