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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终止P2P贷款中介业务盈利警告

2020-06-24 00:00:00

本公佈乃由银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i)提供外判人力资源服务、行政人员╱员工搜寻服务及其他人力资源支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ii)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信贷评估及信贷咨询服务;(iii)于中国经营点对点融资平台及提供其他贷款中介业务(「P2P贷款中介业务」);(iv)于中国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业务;(v)贷款融资服务;及(vi)保险培训服务。本公司目前正在就可能出售人力资源服务(已被分类为已终止业务)与第三方进行磋商。

于2019年11月2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颁佈《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之通知(「新P2P转型指导意见」)。有关新P2P转型指导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机构可于两年内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最低资金要求为人民币5千万元,涉及本公司其中一家附属公司广州大唐普惠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唐」)。于2019年11月27日,大唐之注册资金已达人民币5千万元,因此已符合注册资金规定,并已准备根据有关规定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

鑑于自2020年初以来爆发COVID-19疫情之影响,转型过程进度缓慢。疫情亦对中国整体贷款市场造成重大影响。管理层一直持续评估贷款市场之经济状况变动。考虑到小额贷款业务之特点及普偏较高之风险组合,现管理层并无信心进行小额贷款业务。经评估中国小额贷款分部之不利市场状况及本公司就维持大唐之营运所须承担之固定每月经常性开支后,本公司已决定终止P2P贷款中介业务,并即时生效。预期终止P2P贷款中介业务将有助本集团重新分配资源及精力发展本集团之其他业务分部。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认为,终止P2P贷款中介业务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本集团亦将积极开拓收购机会,及寻求策略联盟以多元化及扩大其收益来源。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将录得亏损净额,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纯利约30,919,000港元。录得亏损主要由于(i)中国内地之P2P借贷市场低迷导致本集团之P2P贷款中介业务收益减少;(ii)本公司决定终止经营P2P贷款中介业务分部;及(iii)P2P贷款中介业务相关之商誉减值约459,688,000港元。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参考目前可得之资料后作出初步评估而得出,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预期将于2020年6月30日刊发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