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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3-03-09 00:00:00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靖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取得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亏损净额不少于新台币7,500万元,而2021年同期(「相应年度」)的股东应占纯利则约为新台币7,940万元。

预期本集团纯利减少导致录得亏损,乃主要由于2022年12月18日毗邻本集团仓库的场所发生火警事故导致本集团录得存货亏损,该仓库为位于本集团总部大楼外的处所,主要由本集团用作存放库龄较长及较少使用的存货。

本公司仍在敲定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度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取得资料及本集团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有关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并可能会作出调整。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即将刊发的全年业绩公告,根据GEM上市规则规定,预期该公告将于2023年3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