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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告

2019-05-16 00:00:00

本通告乃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召开谨订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浙江省诸暨市直埠镇瑞远路1号四楼会议室举行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而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之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补充通告。

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提呈以供考虑之决议案详情载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内。除本文另有所指,本通告所界定之词条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之通函(「该通函」)所载之释义相同。除下文所提及之修订外,所有包含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资料仍然有效并具效力。

鉴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发出之补充通函(「补充通函」)所载之事宜,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第2(a)项决议案之全部内容应予以删除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2.(a)重选以下人士为董事,任期自股东週年大会日期起为期三年:

i.重选何铿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ii.重选吴珊红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iii.重选陈伟强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iv.重选丁成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v.重选周伟波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vi.重选盛婷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vii.重选郭剑雄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述修订外,股东週年大会通知所载的所有决议案保持充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