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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22-01-14 00:00:00

本公告乃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7.50(4)条作出。

董事会宣佈,因本公司与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富浩华」)未能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核数费用达成共识,故国富浩华已辞任本集团核数师一职,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国富浩华已书面确认,概无有关其辞任本集团核数师之其他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本集团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以填补国富浩华辞任而产生之临时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均确认,并无有关更换核数师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与国富浩华于过往年度为本集团提供之专业服务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