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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程控股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017-08-29 20:39:00

展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二时正假座香港新界沙田安平街1 号香港沙田万怡酒店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之通函(「通函」)所载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之所有提呈决议案均获本公司股东(「股东」)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投票数目(%)

赞成 反对

1. 省览、考虑及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 864,010,000 0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及 (100%) (0%)

本公司核数师报告。

2.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 864,010,000 0

厘定其酬金。 (100%) (0%)

3. (a) 重选廖子情先生为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董 864,010,000 0

事酬金; (100%) (0%)

(b) 重选胡淑君女士为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董 864,010,000 0

事酬金; (100%) (0%)

(c) 重选黄忠扬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 864,010,000 0

董事酬金; (100%) (0%)

(d) 重选李安梨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 864,010,000 0

定其董事酬金; (100%) (0%)

(e) 重选吴褀敏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 864,010,000 0

定其董事酬金;及 (100%) (0%)

(f) 重选罗少杰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 864,010,000 0

定其董事酬金。 (100%) (0%)

4.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於通 864,000,000 10,000

过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 的额外股份。 (99.99%) (0.01%)

5.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於通过本决议案日 864,010,000 0

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 的额外股份。 (100%) (0%)

6. 扩大本公司董事获授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 864,010,000 0

股本中额外股份,惟数额不超过本公司购回之股数。 (100%) (0%)

决议案全文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由於投票赞成第1 项至第6 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之票数超过50%,故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已获本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

(a) 赋予持有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决议案的已发行股份总数:1,280,000,000 股。

(b)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47A 条,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大会上放弃投赞成票的股份总数:零。

(c) 概无股东於通函中表明其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任何决议案。

(d) 概无股东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任何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之投票不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於股东周年大会上点票之监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