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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5-06 00:00:00

本公佈乃首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以及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与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8,800,000港元相比,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增加约207%。

预期亏损增加乃主要由于不利经济环境及2019冠状病毒疫情大流行导致的极端市场及经营状况。因此,本集团预期录得(i)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总收益较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减少约28%;及(ii)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客户贷款之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提拨(扣除相应递延税项影响)约12,7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客户贷款之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拨回并不重大。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故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本集团现时可得资料而作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尚未落实及未经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阅。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财务资料之进一步详情将于预期在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或前后刊发之未经审核第一季度业绩公佈内披露。

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现时可得资料及董事会之初步审阅作出。因此,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