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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每月最新资料联合公佈

2020-08-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国艺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国艺」)及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而联合作出。

兹提述国艺及康宏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联合刊发的公告(「规则3.7公告」),及国艺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刊发的公告以及康宏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国艺可能作出有条件自愿换股要约,以收购康宏股份。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规则3.7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国艺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刊发的公告所载,联交所上市科于其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的函件中知会国艺其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06B条,其视潜在要约为国艺的一项反向收购,且倘潜在要约进行,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54条,其将视国艺为新上市申请人(「该决定」)。国艺董事会不同意该决定并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1)条向联交所提交正式请求,要求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覆核该决定(「覆核」)。

潜在要约进展

国艺及康宏谨此知会彼等各自的股东,潜在要约订约方仍在商讨,包括如何及何时作出有关潜在要约,其将受(其中包括)覆核的时间表及结果、康宏的财务资料及须载入将寄发予国艺及康宏有关潜在要约文件中的其他资料而定。

月度更新

遵照收购守则规则3.7,将作出载有潜在要约进展的每月公告,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作出要约的坚定意向或决定不作出要约的公告发出为止。国艺及康宏将根据GEM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适时就潜在要约另行刊发公告。

持续暂停买卖康宏股份

应康宏要求,康宏股份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十一时零四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其后自动更改为「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康宏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康宏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警告:无法保证潜在要约将会落实且潜在要约未必会进行。国艺及康宏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国艺及康宏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