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兼合规主任辞任 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李浩良先生(「李先生」)因拟专注于其他业务,已辞任执行董事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5.19条项下之本公司合规主任(「合规主任」),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起生效。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于本集团的其他职位维持不变。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执行董事兼合规主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李先生于任职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贡献。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