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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以及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3-11-01 00:00:00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以及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

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的英文名称由「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Gaoyu Finance Group Limited」,以及采纳中文名称「高裕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双重外文名称(「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条件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达成以下条件后,方可作实:

1. 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

议案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

2.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处处长」)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明书。

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本公司将向注册处处长办理相关存档手续。待上文所载条件获达成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自注册处处长将本公司的新英文名称及新中文双重外文名称记入注册处处长所存置的登记册以取代现行名称以及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明书之日起生效。本公司随后将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于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所有必要的存档手续。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影响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的任何权利、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营运及其财务状况。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印有本公司现行名称的所有现有已发行股票将继续为本公司股份(「股份」)合法所有权的凭证,且现有股票将继续有效作买卖、结算、登记及交付用途。因此,本公司将不会安排以现有股票换领印有本公司新名称的新股票。

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所有新股票将仅以本公司新名称发行。此外,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确认后,本公司用于在联交所买卖股份的英文及中文股份简称亦将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更改。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理由

本集团的目标是发展成为多元化投资及融资服务平台,于虚拟资产的新时代为市场连接传统金融与新世代金融产品及服务。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将更好地反映本集团目前的方向并能更直接地反映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的多元化领域。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新英文及中文名称将为本公司提供全新的企业形象,有利于本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因此,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鉴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董事会亦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现有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以反映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建议修订」),并采纳纳入建议修订的本公司新版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建议修订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经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批准后,方可生效,且上述修订将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时生效。

一般事项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经(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批准后,方可生效。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就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特别决议案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详情之通函,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股东(其中包括)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生效日期、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本公司股份将于联交所买卖之新中英文简称,以及本公司的新网站地址。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