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公告
本公告乃由 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注意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廉政公署」)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刊发新闻稿(「新闻稿」),其中提及本公司一名前主席兼执行董事(「被控人士」)被廉政公署起诉(「该案件」)。 该案件近日也被多家报章媒体进行报导。
被控人士被指控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期间犯有新闻稿中提到的涉嫌不当行为。被控人士已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辞去本公司之董事职务以及本集团内所有其他职位。
本公司谨此强调,本公司现任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与被控人士并无任何关係,亦无涉及任何被控人士遭指控的涉嫌不当行为。
董事会认为该案件不会对本集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为相应的财务影响仅占本集团总资产的极少比例。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并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就针对相关人士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法律意见,以保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