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公告

2023-06-13 00:00:00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公告

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细则」),以使细则符合最新法律及监管规定,包括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附录三之修订。

建议修订细则(「建议修订」)概述如下:

1. 规定本公司应在本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股东週年大会;

2. 规定所有本公司股东(「股东」)均有权(i)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发言;及(ii)于本公司股东大

会上表决,惟根据GEM上市规则或任何主管监管机关的规则、法令或规例股东须放弃就批准待审议事项表决的情形则除外;

3. 规定除有权应一名或多名持有本公司不少于十分之一(1/10)缴足股本(拥有在股东大会上

表决的权利)的股东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外,该等股东亦有权在股东大会的会议议程中加入决议案;

4. 规定香港股东名册分册可按相当于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632条的条款暂停办理登

记手续;及

5. 作出其他必要的修订,以更新细则及使之更能紧贴开曼群岛适用法例及GEM上市规则的

措辞。

建议修订须待股东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二零二三年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方可作实。根据适用法律、细则及GEM上市规则,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之通函,连同召开二零二三年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将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