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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就暐日证券有限公司可能代表机颖投资有限公司就收购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份(机颖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作出的每月进展更新及有关买卖协议的第三份补充协议

2020-10-07 00:00:00

兹提述要约人与本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共同刊发的公告(「5月公告」)以及于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8月4日及2020年9月7日共同刊发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买卖协议(倘落实)将导致控股股东有所变动的详情;及(ii)要约的主要条款。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5月公告所载,倘于完成日期的现金水平少于110,000,000港元,代价将按百分之七十五的基准予以削减。由于本集团的现金水平目前低于须于完成日期维持的协定金额110,000,000港元,要约人同意延长完成日期,以便卖方有足够时间恢复现金水平。于2020年10月6日,订约方订立买卖协议的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将完成日期修订为2020年11月5日或之前。除第三份补充协议对完成日期作出的修订外,买卖协议将于所有方面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根据该等公告,预期综合文件及随附接纳表格将于完成起计7日内或2021年1月15日(以较早者为准)寄发。由于订立第三份补充协议,现时预期综合文件及随附接纳表格将于2020年11月12日或之前寄发予独立股东。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与本公司正在(其中包括)编制综合文件及随附接纳表格的内容。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收购守则另行刊发公告。

要约将于完成后提出。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