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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20-09-03 00:00:00

兹提述要约人与本公司于2020年5月6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3日及2020年8月4日共同刊发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买卖协议(倘落实)将导致控股股东有所变动的详情;及(ii)要约的主要条款。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佈,阿仕特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阿仕特朗」)获委任(「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就要约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阿仕特朗为一间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业务的持牌法团。

委任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即邱坚炜先生)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马伟雄先生、莫贵标先生及伍树彬先生)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以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就要约向独立股东作出推荐建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