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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19-12-23 00:00:00

本公佈乃由中新控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联交所的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4)条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由于本公司与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未能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核数师酬金达成协议,信永中和已辞任本集团核数师,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董事会亦宣佈,在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提议下,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本集团新任核数师,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以填补因信永中和辞任而出现的临时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信永中和已经于其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请辞函中确认,概无有关其辞任的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债权人垂注。董事会亦已经确认,本公司与信永中和并无意见分歧或未能解决事宜,亦慨不知悉任何有关上述更换核数师事项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对信永中和多年来向本集团付出的专业服务及支持致以衷心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