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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延迟寄发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2021-02-11 00:00:00

本公司谨此通知其股东,本公司未能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8.53及18.78条之规定,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四日或以前,刊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2020/21年度中期业绩」),及未能向股东寄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2020/21年度中期业绩报告」)。

自本公司开始清盘后,所有业务实际上已停止,目前并没有资源就编制2020/21年度中期业绩作出安排。

无法按时刊发2020/21年度中期业绩及无法按时寄发2020/21年度中期报告将未能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53及18.78条所载之规定。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刊发2020/21年度中期业绩的日期及寄发2020/21年度中期报告的日期。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会视乎适当情况发出进一步之公吿,将最新消息告知公众。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股东如对此公告有任何疑问,应徵询适当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