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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登记处之终止服务通知

2020-12-07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GEMGEM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50(3)条而刊发。

本公司收到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央证券」)通知,将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终止向本公司提供股份登记及过户服务。中央证券通知其终止服务理由为本公司未能缴付股份登记及过户服务之欠款。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1.08条,上市发行人须聘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以便在香港设置其股东名册。若本公司在中央证券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终止其服务后未能聘请其替代者,本公司将未能遵守GEM上市规则所载之上述规定。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会视乎适当情况发出进一步之公吿,将最新消息告知公众。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