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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提供财务资助

2020-03-27 00:00:00

提供财务资助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贷款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已有条件同意授予借款人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于本公告日期相当于约7,705,941港元)之贷款融资,按年利率18%计息,由贷款融资协议日期起,为期十二个月并由股份押记作担保。

GEM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授出贷款融资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07条计算)超过5%但低于25%,授出贷款融资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及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所载申报及公告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