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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

2020-09-24 00:00:00

配售事项

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26港元,尽力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最多63,168,000股配售股份。

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间,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没有任何变动,则配售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0.00%,及相当于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67%。

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26港元较(i)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股份0.315港元折让约17.46%;及(ii)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0.319港元折让约18.50%。

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6.42百万港元,而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事项的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将约为16.03百万港元。本公司计划将配售事项的全部所得款项用于为其大数据中心的营运扩大资金基础。

配售股份将根据董事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获授的一般授权发行。

配售事项须待联交所批准配售股份上巿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由于完成须待达成配售协议的条件后方可作实,配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