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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 须予披露交易

2019-01-31 00:00:00

于2019年1月31日(交易时段后),卖方与买方就出售事项订立该协议。

由于出售事项(包括还款责任)所涉及的一项或多项百分比率(载于GEM上市规则第19.06条)超过5%但低于25%,订立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