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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数师辞任

2019-08-06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4)条而作出。

康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由于本公司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能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的审核费用达成协议,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辞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核数师,由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除上述关于审计费的问题外,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书面确认,概无其他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董事会亦确认,本公司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任何有关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辞任的情况须敦请股东垂注。

本公司正在物色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之新核数师,以填补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辞任造成之空缺,并将于作出委任时根据GEM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

董事会藉此对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过往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之专业服务致以衷心感谢。